一对一咨询

对方在1986年通过福利分房得到一套建筑面积42.14平方米的独立成套新公房,住房调配单上显示面积19.3平方米,但售后公房购买合同列明使用面积是28平方米包括房间、厨房、灶间、厅、壁橱、过道等独用部位,三口人。上述情况是否不属于他处有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

房产纠纷
2019-07-03 15:12:21
律师解答区
  • 属于,从建筑面积角度来说也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居困标准。但若在虹口法院处理的话,很大可能认定为他处有住房。具体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