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尊敬的律师同志。我借给别人钱,对方每个月付给我借款服务费,但是到了2017年8月份对方就没有给过我借款服务费了。中间还给我几次本金,现在还欠我挺多钱的。我们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他也给我打了收条,我也有银行转账记录。请问,可以追回我的钱吗?

其它
2018-10-09 08:13:12
律师解答区
  • 可以起诉追回,对方是哪里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