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三年劳动合同2017年9月24日到期,月薪9500元,一直到2018年6月未续签合同,从2018年1月工资被降薪约3000元(公司公示了要执行新的薪酬管理细则分等级),我的机电管理工作岗位没变化,我可以要回工资差额吗?我能以未足额支付薪酬要求经济补偿吗?我能以未足额支付薪酬要求经济补偿吗?另外可要求未续签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吗?

其它
2018-08-11 17:05:28
律师解答区
  • 你好!目前还是在该公司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