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某、李某、王某合伙成立一早点部,其中张某、李某各出资5万元,王某拥有二级面点师的资格证,其以劳务出资作价为6万元,但是王某不负责早点部的经营管理事务。还约定盈余分配比例为1:1:2。早点部的经营头两年效益很好,后由于张某与李某在经营管理中出现意见分歧,导致早点部负债10万元。后来王某提出退伙。
问题:
(1) 王某能否以其劳务出资?
(2) 对于早点部10万元的债务,各合伙人应如何承担?如果合伙财产不足时,又应如何承担?
(3) 王某退伙,其责任如何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