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成立时需要选择一位适格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我们的日常口语中会称之为法人。那么公司的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企业法人在法律意义上到底指的是什么?
一、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对外要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负责人,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活动的后果,可先由公司承担,再由法定代表人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一般我们口语中的法人指的是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三、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