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通过委托第三方代发工资,交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考量因素主要有: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可以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以,即便第三方发工资,交纳社保,甚至工作证也是第三方铭牌,但第三方没有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也不是第三方的业务组成部分,其工作也非第三人安排,那么在事实认定上就不能认定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始终要回归到劳动关系的本质特点。
企业解除或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同时未签订书面合同,可主张二倍工资,还有加班工资,均可以同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