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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拘役缓刑后果
杨帆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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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
副主任律师
从业11年

所谓的拘役,指的是一种短期内剥夺了被判刑的罪犯的人身自由的一种行为,属于一种就近原则进行拘谨,同时需要接受强制劳动的刑罚,属于我国的主刑之一,那么,被判拘役缓刑后果是什么?

 一、被判拘役缓刑后果

  法律规定,不管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还是劳动教养凡是有工作上班的所享受的一切代遇缓刑期间工资都没有了,因为你没有劳动的果实所以就不能发工资别说发工资了连工作都没有了只要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刑拘役缓刑都会被开除工职,就是你在找到工作都属于邻时工,被劳动教养人员在服劳动教养期满还可以回原单位上班教养期间工作可以保留但工资不发。

二、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形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拘役缓刑案底几年内销

  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

  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在我国,被刑事处罚(判刑)过的,称为有前科;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过的,称为有违法记录。

  两种记录都会永久存在,只不过一般只注意查前科,不会去查违法记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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