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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人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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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21-03-16

我国《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不能签订仅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约定合同期限多长,只约定试用期多长的话,会被视为约定的试用期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并且是没有约定试用期的正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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