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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如何索赔?
更新时间:2021-03-11

众所周知,当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过错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那么需要赔偿那些项目呢?当发生伤残、死亡时又应当如何赔偿呢?蔡若楠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2021年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未致人伤残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即认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截止日期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当然,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首先,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例外情况为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其次,误工费还要考虑受害人的收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但是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在此,需要注意,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住院伙食补助费为50元/天,但在本地的司法实践操作标准为30元/天。

(六)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有以下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并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即伤残系数*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

伤残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照五年计算。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除了第一类的赔偿项目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外,还有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以上就是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从中可以看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应当注意保留证据,以保证后面的索赔能够顺利进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蔡若楠律师对相关问题的正式法律意见,如有法律问题,建议联系蔡若楠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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