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即包括包括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也包括解除权的行使方式。生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很难解除,而且一旦解除,很可能将面临违约风险,甚至引发诉讼。在民法典实施之前,合同的解除无论从解除的法律依据还是从解除的方式途径方面,实践中曾一度很混乱,但民法典出台以后,这种混乱局面将会逐渐清晰。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有很多人认为,我不想履行合同了,只要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解除合同时没有解除权,那么另一方是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合同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产生的,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和当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时当事人单方通知解除两种情形。法定解除权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权。 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条件,基本可以归纳为因不可抗力、对方预期违约或根本违约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的情形。所以,合同当事人并不是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如果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而另一方认为解除合同一方没有解除权,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在合同纠纷中,涉及有关解除合同的问题时,人民法院首先审查的就是主张解除合同一方是否享有解除权。
二、合同解除的方式
合同解除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和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要求解除两种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不必再赘述,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即能够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而且很少发生争议纠纷。在合同纠纷中,发生纠纷最多的是往往是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单方通知解除
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属于私力救济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第93条第二款(约定解除)、第94条(法定解除)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条规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时间,但实践中,单方通知解除引发的争议最多,主要集中在解除合同一方是否享有解除权,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否成就,不可抗力足以达到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等。因此,笔者建议,当合同一方打算单方解除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是否享有解除权,掌握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自己的解除权。
2、 诉讼解除
诉讼解除合同属于公力救济的方式,但因为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诉讼解除合同的具体方式,所以,诉讼解除合同曾一度被质疑是否合法。因为一旦确定诉讼解除合同是合法的,那么在合同解除的时间、违约责任的起算、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实施都会产生不同认识。
例如,有的法官判决以起诉状副本到达的时间作为合同解除的时间,也有的法官按一审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作为合同解除合同的时间,而且,一旦发生二审,那么二审法官也会对合同解除的时间作出不同的判决。合同解除时间的不确定,导致合同当事人在诉讼中如何处理合同权利义务面临两难局面,诉讼中因为诉讼的影响导致合同不正常履行期间的责任归属更是当事人面临的难题。
三、接到解除合同一方的救济措施
解除权是形成权,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仅凭单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且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可实现解除合同的目的,但是法律也赋予了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一方的救济措施。合同法第96条规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了3个月的异议期间,超过了异议期间再起诉的,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会议纪要)合同部分第46条明确了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的前提必须是享有解除权,如果发出通知一方没有解除权,即使另一方未在异议期内以起诉的方式提出异议,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四、民法典对解除合同问题的新规定
1、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93条和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由民法典第562、563条规定,但法定解除的情形增加了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权,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解除权的行使时间:民法典较之合同法明确了解除权的行使时间,即第564条第2款规定,解除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或者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3、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单方通知解除方式由民法典第565规定,但增加了以履行债务作为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时间问题,自通知载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合同解除。
民法典第565条第2款增加了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仲裁或者诉讼解除合同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确认该主张,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该新增规定是对公力救济途径的确定,明确了合同解除的时间点,但同时也确定了合同解除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4、关于合同僵局的解除:民法典在第580条增加了陷入僵局时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发生三种情形之一时:(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另一方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