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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慧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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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0-06-09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作为法律赋予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定权利,其行使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而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是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因此,劳动合同双方有必要就相关事项予以注意,以减少劳动争议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双方还应对以下事项予以特别注意,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应注意事项

(1)应注意是劳动者还是企业自己先提出解约要求的,并保留相关证据。若劳动者提出协商解约,最好要求其提交一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说明,并注意留存。

(2) 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日期,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并应明确劳动者应完成的工作交接事项以及劳动者除交接工作之外不得再以用人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事宜。

(4)解除劳动合同时,及时与劳动者结算工资、财务清结等应支付款项。

(5)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企业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6)企业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7)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2、劳动者应注意事项

(1)自己提出解除动议,无经济补偿,因此慎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辞职信”;

(2)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工资结算等事项;

(3)尽量避免解除协议和补偿协议的分离;

(4)以单位的书面解除通知为解除日,以确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并确保在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或解除协议之前应当正常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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