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2020年5月1日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措施有:
1.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3.采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4.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5.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不由分包单位直接发放;
6.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
7.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为维权提供信息便利;
8.特殊情况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9.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便于监督和证据保存。
10.加大对单位的违法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