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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律评论之 摄氏二十六度
更新时间:2020-03-09

一周法律评论之 摄氏二十六度


评论员易胜华


我小的时候,老师经常跟我们讲,我们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光是地下的煤,就足够开采一千多年。这一点让我们的心中充满了自豪,同时也让我们就像富家子弟一样,挥金如土地享受着大家庭的财富。看见哗哗流淌的自来水,我们难得会走上前去把水龙头扭紧,即使是睡着了,我们也会让灯光彻夜长明。


当渐渐的长大,我们也开始慢慢的知道,其实我们这个国家,并不是那么的富有。虽然地大,尽管物博,但是资源的地域分配很不平衡,而且,由于人口众多,人均数量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排在了世界的倒数几位。知易行难,在我们的心里,总想,反正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车到山前必有路,何必杞人忧天。


可是,当我看到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规定室内空调温度夏季时不得设置低于摄氏26”,国务院主要领导建议“在办公室不要穿西装,穿衬衫和T恤就可以了”的时候,我强烈地感觉到了一种危机。关于能源,关于资源。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是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国家最高领导人不会做出这样异乎寻常的举动。只是草民依然懵懂,依然我行我素罢了。


一个日理万机的大国政府和它的领导人,居然郑重其事地对于室内温度,对于公众夏季的着装提出要求和建议,这意味着什么,还不能让我们从“地大物博”的迷梦中惊醒?当温家宝总理为发现了南堡油田而兴奋得睡不着觉的时候,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应该为自己浪费能源和资源的行为认真反省了。我们的国家,虽然家大业大,但是正如《红楼梦》所说,“大也有大的难处”。如果家里多几个败家子,就算是金山银山,也会坐吃山空啊。


我们国家,早在199811日就已经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但是,即使是法律界,知道这部法律的也很少,更何况普罗大众。仔细品读这部总共也才五十个条款的法律,才发现绝大多数都是鼓励性的、倡导性的规定。至于法律责任,都是一些不痛不痒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所谓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形同虚设。这样的法律,只能说是聊胜于无了。相对于当前严峻的能源形势,这部法律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


摄氏二十六度,是人体感觉最舒适的温度。如果我们对能源的浪费依然熟视无睹,很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摄氏二十六度”也会变成不可求的一个温度。人类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了自身,在毁灭世界的过程中毁灭了自己。


不懂得珍惜,往往要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2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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