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霖刑事律师机构法律文书研究部主任汪远静律师、副主任贾小玉律师,为大家带来《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十五个“要”
一、文书标题要显目
二、正文标题要用短句
三、挖掘辩点要全面
四、观点依据要翔实
五、引用证据要客观
六、引用条文要具体、规范
七、文书结构要有层次
八、意见后面要有附件
九、用语要专业、理性、平和
十、复杂案件质证意见要单独提
十一、意见太长要加提纲
十二、代写文书要防范风险
十三、重大案件要抄报或致信领导
十四、递交时机要把握准
十五、针对具体问题要设计新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要求:格式及语言规范,
十五个“不要”
一、格式排版五不要
1.页面排版不要散乱,点滴铸就品牌效应;
2.文本标题不要混乱,全面概括一目了然;
3.称呼称谓不要随意,尊敬礼貌增强印象;
4.标点符号不要出错,细致入微彰显品质;
5.正文落款不要无序,规章整齐获得好感。
二、内容范式五不要
1.不要直接论述案件事实(侦查阶段),考虑周到谨慎表达;
2.不要使用“供述”或“辩解”,有利不利论述全面;
3.不要建议“可以”或“有可能”,不卑不亢不失礼节;
4.不要笼统 “从轻、减轻处罚” ,准确恰当表达诉求;
5.不要无依据、无附件,内容充实有助说服。
三、措辞表达五不要
1. 不要论证构成轻罪,表述巧妙不悖伦理;
2. 不要表述过于绝对,进退有度留有余地;
3.不要观点过于偏激,客观理性更易采纳;
4.不要误用法律术语,专业准确才能信服;
5.不要错误使用词汇,精准拿捏方显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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