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霖济南所执行主任王之虎律师,为大家带来《浅析刑事辩护工作中的有效沟通》。
/壹/ 沟通的概述
_一、何为沟通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思想与感情的传递和反馈的过程,以求思想达成一致和感情的通畅。
沟通的本质是:通过听、说、读、写等思维的载体,通过演讲、会见、对话、讨论、信件等方式准确、恰当地表达出来,以促使对方接受。
它是人们分享信息、思想和情感的任何过程。这种过程不仅包含口头语言和书面表达,也包含形体语言、个人的习气和方式、物质环境等等。
二、沟通的基本模式
1.语言——口头语言、书面语言
2.肢体语言——动作、眼神、表情
三、沟通的结构
信息+通道+反馈=沟通
沟通的基本结构包括信息、反馈、通道三个方面,缺少任何一方都无法完成。
四、有效沟通(必要条件)
1.清晰地表达信息的内涵
2.信息发送者重视信息接受者的反应,并根据其反应及时修正
/贰/ 刑事辩护工作中的沟通对象
_一、沟通对象
1.委托人(当事人近亲属)
2.侦查机关
3.检察院
4.法院
二、委托人沟通方式
1.坦诚相待
2.鼓励与降温
3.把握沟通节点
三、侦查机关沟通方式
1.签到
及时递交手续
• 会见
• 口头沟通• 联系方式
2.迷惑
不被重视
• 不接待• 不答复• 不理会
3.专业推销
专业、真诚、感动
• 专业开道(书面意见)• 真诚沟通(理由充分)• 感动你我他
4.结合点
事实、法律、情理
• 尊重事实
• 坚守法律底线• 兼容情理
四、检察院沟通
1.书面意见为主,当面沟通为辅
2.及时阅卷,及时会见,及时形成辩护意见
3.根据和法官沟通的情况在庭审前可以适时同公诉人沟通
五、法院沟通
1.庭前沟通
口头沟通
适时提交辩护意见(何时提交)
2.庭后沟通
一般庭后提交庭审意见(辩护意见、质证意见)适时沟通,把握节点
/叁/ 有效沟通的实现方式
_/肆/ 沟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_1.穿着得体、举止端庄
2.注意声音(语气和语速)和眼神(心灵的窗户)
3.相互尊重、尽量不搞对抗
4.注意时间的分配(当面沟通时间有限,根据沟通的目的合理分配讲和听)
5.适度赞赏对方是彼此拉近距离的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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