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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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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9-08-21

一、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当由其清偿的债务,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清偿的纠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债务的认定

遗产债务的认定,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债务的真实性

因遗产债务的形成一般并无继承人的参与所以此类案件中极易出现对债务真实性的争议。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辨析:

1.对债务凭证真实性存疑的,可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

1)司法鉴定结论的性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司法鉴定结论属于鉴定意见的一种。

2)司法鉴定的启动主体及效力认定规则。

此类案件中,对债务凭证的真实性存疑的,司法鉴定是较为常用的一种证据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据此对债务凭证真实性提出质疑的一方当事人可自行委托鉴定结构对债务凭证进行司法鉴定,对该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①除此之外,当事人亦可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②

3)司法鉴定无法得出明确意见时,如何对证据进行补正。

司法鉴定的过程是极为科学和严谨的,实践中很多案件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格的鉴定素材或者囿于鉴定技术手段的原因导致司法鉴定无法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此时,应通过提供其他辅助证据并形成证据链条的方式进行补正。

2.对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因其具有实践性合同的特点,因此在进行审查时,除对上述债务凭证真实性的审査之外,法院亦会着重审查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特别是针对借款数额较大的案件,法院会考虑借款实际交付的情况、借款人的需求情况、贷款人的贷款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

(二)债务的性质

1.债务系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债务

如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借款项系用于其个人用途,如用于投资经营、用于赌博等,应当认定为其生前的个人债务。

2.债务系被继承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生存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为已故配偶的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形的,则仅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该债务,生存一方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债务系被继承人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债务

如被继承人生前因家庭共同成员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对外负债的,该债务应被依法认定为家庭成员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的共同债务应以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来偿还,当家庭成员共有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家庭成员才分别承担清偿的责任,其中应由被继承人分担的债务份额,才可作为被继承人债务由其继承人负担。

二、遗产债务的清偿

(一)清偿的方式

1.先清偿债务再继承遗产

大部分情形下,应当先以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全部债务,之后再由全体继承人按照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

2.先继承遗产再清偿债务

特殊情形下,也会出现先继承遗产后清偿债务的情况。如债权人未能及时获取被继承人去世的信息,而在遗产继承完毕之后方才主张债权等。

(二)清偿的原则

1.凡继承财产必清偿债务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过程中,不仅包括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还包括对被继承人生前未清偿完毕的债务的继承。继承人一旦表示接受继承,必须一并接受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这也充分体现了民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2.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的原则

1)针对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实践中,由各继承人在各自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2)针对被继承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由配偶承担偿还责任,并由各遗产继承人在各自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针对家庭成员的共同债务,实践中先由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进行偿还,当家庭成员共有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再由家庭成员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担,其中应由被继承人分担的债务份额才可作为被继承人债务由其继承人负担,并由各遗产继承人在各自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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