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周云卿律师
浙江-宁波
从业11年 高级合伙人律师
4
好评人数
70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遗嘱继承
更新时间:2019-08-20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包括:

1.被继承人死亡。在继承法律关系中,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基本条件。

2.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做了严格的规定,如果遗嘱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遗嘱无效,遗嘱继承无法顺利进行。

3.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未死亡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该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4.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继承权的,不得参加遗嘱继承。另外,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则对其放弃继承的遗产部分同样也不适用遗嘱继承。

5.遗嘱人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如果遗嘱人另外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则不适用遗嘱继承。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

遗嘱继承纠纷当中最易引起争议的便是遗嘱效力的问题。有统计显示,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遗嘱比例竟然达到六成以上。实践中引发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1.被继承人缺乏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2.被继承人受胁迫、欺骗立下遗嘱,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部分无效。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6.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