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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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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注意的问题(一定核实出租人是否是处分权利人)
更新时间:2019-08-19

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注意的问题(一定核实出租人是否是处分权利人)

近日张律师接到一位当事人咨询的电话,声称其现承租房屋的出租人要求其现在就搬出租用房屋。经张律师了解,情况是这样的。王先生在两年前从郑先生处承租了一处门头房,用于经商。协议明确约定租期为4年,但出租人郑先生现在要解除协议,让王先生搬出去。由于该房屋用于经商,经过了两年创业初期的探索,刚刚走向正轨的情况下,如果变换经营场所,必将给王先生带来经营上的困扰和经济上的损失,所以王先生不想搬走。

这本来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只要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房协议,出租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来履行义务。即使卖房,也没有权利要求承租人在租期内搬走。但是,经张律师详细确认,郑先生并不是房主,而是承租房主的房子后又转租给了王先生。在这种情况下,情况就复杂一些,郑先生跟房主之间的协议就显得比较重要。房主是否允许郑先生转租,就间接影响到他与王先生之间的租房协议的效力问题。如果经过诉讼,不排除确认为该租房协议无效的可能性,如果那样,虽然王先生以后可以追究郑先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其租用的门头房可能就保不住了,给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这个事情,张律师提醒广大承租人朋友,在租用房屋时一定要确认出租人的身份、权利问题。尤其是租用房屋做生意的朋友,更要注意。因为在生意正要逐渐走向正轨的时候,被要求改变经营场所的话,确实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情。

有必要的话,可以聘请律师进行房产档案调查,以明确其身份、权利问题,为以后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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