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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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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及确定方法
更新时间:2019-11-24

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及确定方法


工伤后还没好单位就叫我去上班可以吗?工伤后我可以休息多长时间?这段时间我都有哪些待遇?这段时间是怎样确定的呢?经常有工伤职工咨询笔者这样的问题。工伤职工在没好之前确实需要休养,而且在上述休养期间工资要照发,这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的权利。那么这段休养期间法律上是怎样表述的呢?法律上称这段时间为停工留薪期,所谓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后需要接受治疗而暂停工作,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特定期限。这一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不能够要求工伤保险机构报销。

那么,对于停工留薪期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

1、在停工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要求工伤职工上班的;

2、在停工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原工资福利标准发放工资,也就是说该期间工资待遇与工伤前的完全不变。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仅给工伤职工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3、停工留薪期的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延长是特殊情况,且必须经过确认与批准。

4、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那么,停工留薪期怎样确定呢?

1、一般情况下,是由工伤职工治疗的医疗单位出具诊断证明,即工伤职工的休息诊断证明。

2、在双方对于停工留薪期意见不一致时,可以通过有权机关确定,比如说劳动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确定。

在停工留薪期强迫工伤职工上班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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