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哪里办领养往哪里办领养手续?办理收养的机关主要有两个:1,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区),县公证处,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
2、基层政权或户籍部分。
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镇政权机关或户籍部分办理收养登记。
将来拟以同一经公证机关办理为宜。
二、办领养的程序有哪些办理收养公证须经以下程序: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进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单位先容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实。未经周云卿律师许可,禁止复制与转载。未经周云卿律师许可,禁止复制与转载。
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病院的不育,尽育证实等证件。
2、审查公证职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入行调查,弄清晰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正当,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前提,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念头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央环节。未经周云卿律师许可,禁止复制与转载。
3、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前提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实收养关系成立。
不符合收养前提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入行处理。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分依行政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交验各种必要的证实;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其要求大致与上相同。
未经周云卿律师许可,禁止复制与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