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定义: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一、交强险赔偿分类: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
1、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即自身有责任)
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
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2,000元,
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2、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即自身无责任)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比有责任的低许多,其中
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为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
而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只有100元
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21万元。
二、交强险不予赔偿适用范围
以往四种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现在只剩一种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备注:之前还有三种形式不赔偿
1、醉驾、毒驾发生交通事故
2、没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
3、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解析》在2012年12月2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醉驾、毒驾、没取得驾驶资格和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法院支持交强险给予受害人赔偿。
律师费可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1条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实践中,安徽省法院不支持。理由为律师费非法定赔偿项目,亦非必要支出,主张律师费,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郑国翔律师随便
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