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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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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时不做工作交接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2-03-08

职工离职时不做工作交接可以吗

案情如下:

该职工进入公司工作两年了,但公司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其已经不想干了,自己自动离开公司,针对公司要求其进行工作交接的要求也置之不理。

律师点评:

该职工的做法明显是有问题的。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是两个法律关系。虽然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附随义务,做好工作交接是应该的。如果不确实做好工作交接而导致单位损失的话,单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损失。而且,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交接时给付,如果不做工作交接单位就可以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职工不做工作交接,那么不排除单位不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也不在15日内给办理劳动档案跟社保相关手续。

如果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不能以不交接工作进行制衡。

实践中,如果不是很重要的工作交接,单位也不至于就要跟职工对簿公堂,何况还有可能被追究未签劳动合同之事,双方尽可能地进行协商是上策,对双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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