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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顺律师
广东
从业9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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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离婚
更新时间:2018-10-24

我国的离婚诉讼当中,夫妻感情破裂是诉讼离婚的必备条件,也是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的依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多方面进行考虑。

但,是许多离婚案件当中,一方是不知所踪的,法院很判断双方的感情到底有没破裂等等。往往,许多人就以分居已达两年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结果法院多是以证据不足判决不离。

那是否没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不能提离婚了呢?答案当然不是。没有直接的证据也可以间接取证,比如有对方的手机号码,多天联系对方,对方不接的,发QQ联系或微信联系,对方没回复的等等诸多方面的证据可以采集。只要稍有关联即可以当作证据使用。

许多人会问,是否分居了两年就是自动离婚了?当然不是。合法婚姻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要么协商去民政局离婚,要么诉讼离婚,分居两年仍然是夫妻关系。只不过分居两年可以当中法定离婚的一个事由,但实践中因为举证问题,分居两年取证相对难。

本律师认为,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无法协商一致的,就算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够充分,也应当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时间越拖,要判决离婚的时间就越长,即使半年一年认为证据收集完毕了,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仍然可能判决不离。离婚诉讼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要在第一次起诉生效判决后六个月后才能提第二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较大。所以感情已破,还是尽早提起诉讼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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