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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原国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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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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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0日表示,办法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按照办法,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这位负责人认为,这些政策会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一些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已经初步建立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办法将地方制度探索正式纳入国家制度体系并逐步健全。

  这位负责人说,办法将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或中学完整的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

  他表示,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制配套文件,举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进行相关政策解读,规范政策执行,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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