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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久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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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从何而来?
更新时间:2018-01-30

■项目发布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布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发布房屋征收评估项目。  


■评估机构报名

评估机构报名,征收部门审核,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张贴公示。


评估机构确定

协商、投票或摇号


■评估委托

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估价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房屋调查结果的提供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明确评估对象。


■现场查勘、公示及咨询

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评估报告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复核评估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提出复核申请。


■专家鉴定

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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