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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那点事儿
雷雨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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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
主办律师
从业9年

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会咨询,“我能把我给的彩礼要回来吗”、“我拿到的彩礼需要返还吗”等等,对此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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