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
一、构成妨害公务罪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一般可按下列标准掌握: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