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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如何划分:孩子餐馆烫伤母亲索赔39万
更新时间:2017-03-31

案情简介:

日前,苏无锡的一人去吃烤鱼。在饭店的拐角处,孩子与店员端的烤鱼锅相撞,多处被烫伤。从视频上可以看到孩子始独自拿着玩具奔跑。服务员从另一个走道端着菜出来,结果与孩子相撞。滚烫的烤鱼汤汁直接倒在了孩子身上,孩子妈妈也是第一时间脱去孩子的衣服。后来,孩子人提出39万赔偿款。

律师观点:

1受伤小孩系未成年人,在外出活动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能够预见小孩四处奔跑可能带来的危险隐患,其父母却在就餐时疏于看护与管理,对烫伤事故应承担责任。

2餐厅经营者在餐厅运营中,依法对就餐顾客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当预见未成年人就餐可能四处奔跑带来的安全隐患,并应当对就餐安全注意事项给予充分的提醒说明义务,同时加大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在传送火锅时高度警惕外在的突发状况。但餐厅管理者未能切实保障顾客安全,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3服务员作为餐厅的工作人员,其在履行自身职务的过程中,如果造成他人损害,应依法由用人单位餐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自身受到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结合人民法院具体案例,孩子餐馆烫伤母亲索赔39万的事件,最终可能的结果是:法院依法核算各项人身损害的赔偿费用,由餐厅承担60%的赔偿责任,小孩监护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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