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买断工龄的政策。所谓买断工龄是指,一些地方在对中小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时,特别是在出售国有企业时,为了减轻改制后企业人员负担,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给予其一定的补偿,从而使其与企业脱离关系的一种办法。虽然各地买断工龄的支付标准不一样,如有些地方规定一年工龄为五百元,有些地方可能为一千元,但都要求被买断的职工一不要找企业麻烦,二不要找政府麻烦,同时还规定,职工被买断工龄后,不能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买断工龄是明显损害职工利益、违反国家政策的。国家从没有制定过任何形式的买断工龄的政策。因为工龄是买不断的,要求被买断的职工一不要找企业麻烦,二不要找政府麻烦,事实上也是做不到的。为此,各级政府应坚决制止买断工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