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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就餐时遭遇食品中毒应该如何索赔
更新时间:2016-12-03

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不免在外购买食品,然而有不良商贩在经营过程中违法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致使11110551796.html">11110551796.html">11110551796.html">11110551796.html">11110551796.html">消费者因饮食了不安全食品而中毒,给消费者不仅带来身体上及精神上的伤害,而且同时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消费者遭遇食品中毒该如何维权呢?1>

一旦遭遇食品中毒,最重要的是要先治疗自身的疾病,在病情稳定的前提下,消费者应当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与商贩进行协商;

(2)要求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

(3)向卫生部门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4)向商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而言,平等协商是最简单最便捷用时最短效率较高的途径,如果能够与商贩平等协调得到赔偿是双方都乐意见到的结果。消费者遭受食物中毒应该要求哪些赔偿是在双方协调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问题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以上法条规定,若在消费过程中遭遇食物中毒,有权依法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要求赔偿,还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增加赔偿两倍一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在要求返还购买商品价款和接受服务费用同时,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和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要求支付。与此同时,消费者还可以依法要求商贩承担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消费者遭遇食品中毒可以要求的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3倍惩罚性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造成伤残应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2倍以下惩罚性赔偿)+精神损失费用适当。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可以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若商贩不依法予以赔偿,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投诉。

若无法达成和解或者向行政机关投诉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依法向商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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