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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铎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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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追究
更新时间:2016-09-12

案例简介

2016年8月26日19时许,周女士作为易到的注册会员,在平台上约了一辆起亚福瑞迪黑色轿车回,该轿车行驶至哈尔滨二环桥上时,因为司机瞭望不当发生交通事故。然而该司机以个人车辆受损需要处理为由,将周女士一人扔下在车来车往的二环桥上。有鉴于此,周女士立即拨打易到客户电话(全国)投诉并要求处理,然而易到公司总部却回复该事故不能立即处理,三到七日后再联系周女士。迫于无奈,周女士自行到交警大队报案处理。交警介入后后易到公司起亚轿车司机依旧推卸各自责任,拒不承担法律责任。

随着约车业务的日益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约车形式代步,然而向周女士一样遇到上诉问题的乘客也日益增多,约车运营不规范造成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那么该如果处理此类交通事故?约车交通事故与普通交通事故有何不同,处理方式应当注意什么呢?

案件焦点

本案有别于一般交通事故之处在于:

1约车平台即滴滴优步易到这一类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在约车交通事故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何种责任?

2约车平台与司机的关系是什么,劳动关系合作关系或其他关系?

3约车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谁?

法律分析

1约车平台公司的法律责任

根据2016年7月14日经多部委审议通过的《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规定:“约车平台公司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上述规定明确了约车平台公司在运营服务中的地位为承运人,通过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进行监管等,为乘客的乘车安全提供保障。因而,在约车交通事故中,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约车平台公司所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2约车司机独立承担运营服务产生的民事责任

1)无证提供劳动的法律责任

《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约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约车经营活动的。”

2)不规范提供劳动的法律责任

《办法》第三十六条: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三)违规收费的;(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对约车驾驶员的行政处罚信息计入驾驶员和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记录。”

3)劳动中获取信息未保密的法律责任

《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约车平台公司及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约车司机与约车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

1)既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也可以合作关系

《办法》第十八条: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可以签全日制劳动合同,也可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约车司机与约车平台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其工作时长服务频次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属于一种典型的灵活用工,其劳动合同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或者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三)未禁止约车司机与多公司签合同

《办法》中已找不到这样的表述,那就意味着,约车司机同时与多约车平台公司签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合作关系,并不会被禁止。

律师建议

有鉴于此,约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联系约车平台公司,投诉留痕;同时,详细记录驾驶司机的个人信息,以及了解清楚该司机是否为车主,驾驶车辆是否为司机本人所有。

2交警按法定程序处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建议私了处理,因为约车业务现状并不乐观,行业整体还处理试水阶段,事故处理并不规范,私了不利于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3如交通事故起诉,受害人应当以约车平台公司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肇事司机车辆保险公司为被告,共同主张诉讼权益,要求各方按照法律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王铎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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