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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传禄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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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新政下退房攻略
更新时间:2016-06-13

上海将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连续缴纳满5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5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70%;首付款需承诺为自有资金。限购审核也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政策推出到执行期限较短,所以会有部分购房人因为新政限制丧失了购房资格,后期如果房价下跌就会强化退房的决心。能不能退房,关键是要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一、分清阶段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

随着购房办理手续阶段的深入,退房难度会逐渐上升。这是因为法律上鼓励交易,限制违约,能继续履行的,尽量继续履行。一旦解除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就意味味着交易失败,交易成本较高。所以,要退房的,一定要找到充分的理由,或者尽量取得的房东的谅解达成协议。
金牌商务律师合同之家重点探讨房东不同意的情况下怎么单方面解除合同,一是有权解除,并且不受损失;二是即使付出稍微代价,也要解除,否则后期面临的损失更大或者根本无法履行。

1.磋商阶段最简单,不再签订合同。再简单不过了,不再赘述。

2.交完定金,等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阶段。这个阶段一般定金都交完了,中介协议也签了,就等时间到来,双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了。房价上涨时,作为买房者的您不希望房东跳价就将定金加码。但是一旦毁约,就会损失大额定金。可谓是进退两难。如果不是新政下的限购主体,还可以过户交易的,即使房价下跌,也可能要吃进过户。如果作为限购主体了,又肯定交易中心过不了户,就比较麻烦了。其实,上述两种细分的情况解决办法也比较明确。正式购房合同签订前合同解除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要双方中介合同条款签订的比较简单(一般都很简单),对房屋质量、违约金等主要购房合同条款并没有协商一致,总之,金牌商务律师合同之家提醒您一定要找一个双方没有谈过的购房话题最差也没有写进合同里,影响了价格或者争议的解决处理等。最终以双方都没有协商或者协商没有取得一致为由,不能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上海购房新政出台后,是无法预料的政策因素,是双方无法决定的,都没有过错,最终也是以客观条件无法履行解除合同,退房成功,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购房款。

3.交完预付款办理银行贷款阶段和交房过户阶段。这个阶段基本上合同条款都达成了,甚至房产交易中心已经通过了购房审查,基本上就等着交易了。一般不会轻易退房。但是如果房东没有购房合同履行,千万了主要违约责任。金牌商务律师合同之家提醒您一定主要合同条款没有履行,如果因为房东交易迟到您就要解除合同也就很无聊的。购房合同都是双务有偿合同。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您不付房款别想拿到房产,或者您不想把房产交不出来也不过户等其他情况的也拿不到购房款。所以,作为购房者的您一定要特别留意合同中的两个事情:一是房屋质量;二是履行时间。任何一点出现问题,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房东承担。其中就有可能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

二、房源不同一手房二手房差别大

二手房基本上就上面的情况。但是,一手房就有问题。开发商找尽法律上的有利条款写到合同中,把购房人的主要权利都从合同中删除掉,遇到法律上删除不掉的权利尽量都限制约定,比如金牌商务律师合同之家常见的违约责任上开发商就承担1%的违约金责任。没看错,延期办理就这么多,400万就给您4万块就搞定了。有时候,您不得不说工商局的公平交易职能部门就这样也能过,真是没办法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没办法就只能靠自己。购房新政下最要命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中,在合同正文前就有一段提示说明(基本上都没人看的地方出现的最要命的购房资格问题)会写明如果因为政策调整导致的不符合购房资格不属于合同履行障碍。就是说您没有购房资格仍然要买房。这就要命,要您买,又不能过户,怎么能办成呢。其实,开发商就是想多扣点购房款,金额上绝对超出定金。和他们的法务去谈,特别是销售公司卖给您的房产,预付款都交了,基本上没有希望协商退房的,起诉到法院基本上就唯一途径。金牌商务律师合同之家的办案经验是,通过法院讨回的购房款比较还是蛮高的,最坏结果也是损失不大,因为上海限购又不是第一次了。

总之,想退房,要冷静,多思考,多找理由,最关键的是要找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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