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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德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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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聊天记录是否属于证据
更新时间:2016-04-13

短信被判作离婚证据

一条的手机短信息,竟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源,后成了夫妻对付公堂的证据。因双方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已破裂且都同意离婚,最后,法院判决其离婚。
案情:
妻子张某与丈夫孙某于1990年确定恋爱关系,1993428日登记结婚。1995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从1990年到2002年这长长的12年间,妻子张某与丈夫孙某的关系一直很好。一条短信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幸福家庭的平静。
2002
106国庆节期间,丈夫孙某在妻子的手机上发现了这样一条信息:红儿,今天忙么,睡午觉了吗,想我吗,我很想你。看到这条短信后,丈夫顿时开了,找到妻子要求解释清楚。从妻子那里,孙某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同事开的玩笑。就这样,夫妻俩的感情跌到了最低谷。在分居两年多后,妻子张某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
审理中两人各执一词
在审理中,妻子张某称,孙某心胸狭窄,无端猜疑,为自己同事发的玩笑短信之事,而猜疑自己品行不端,夫妻沟通更加困难。虽然组织调节,双方感情仍无改善,并开始破裂。同时,孙某对家庭极不负责,其生活随意,性情放纵,不检点个人行为,不忠实夫妻感情,现要求离婚。
丈夫孙某在法庭上称,夫妻两人婚后感情原一直很好。2002国庆长假期间,无意发现一条别人发给张某的短信,看后很生气,追问是谁发的,张某先不说,后称是同事所发开玩笑。此事发生后,两人经常吵架,关系变得不和睦。而且事后,张某作风不检点等,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他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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