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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瑞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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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之 行为能力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5-11-16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外,几乎无法做任何涉及到权利义务的事情,对外行为几乎全部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有例外:小额支出、纯受益行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具有成年人的独立判断等方面的能力,独立。

任何人都有权成为纯受益行为的受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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