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包括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两种情形,而这两种债务的清偿方式并不相同,因此,要弄清楚离婚时候债务如何清偿,必须分情形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护家庭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或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等。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