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刘平平律师
河北-廊坊
从业14年 主办律师
4
好评人数
75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窝藏罪的认定
更新时间:2015-10-14

窝藏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予以窝藏,明知发生妨害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活动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目的是使其逃避法律制裁。成立本罪的前提是“明知是犯罪的人”。

明知是犯罪的人,即明知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达到犯罪程度,予以窝藏包庇。从结果来判定,对于那些常见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盗窃、伤害等尤其适用,因为,常见犯罪的构罪标准是一般人能够认知的。事实上,窝藏罪指向的“犯罪的人”不仅指已决犯,更多的是指未决犯,如果仅仅因为行为人知道对方违法,就认定其“明知”对方“犯罪”,这与罪刑法定的原理相违背。毕竟,未经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性质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实践中,应掌握只要明知参与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且司法机关正对其资助对象进行追究,就应认定为“明知”是犯罪的人。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