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概念
从广义上来说,物业与房地产是同一个概念,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
但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物业指正在使用中的或可以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备、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按照所有权的性质,物业可以分为公共物业(政府办公楼、公立学校、医院等)和非公共物业(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生产、办公、居住等物业);按占有形式,可以分为自用物业和出租物业;按使用性质可以分为商用物业、居住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用途物业。
从存在的形式来看,物业可以是一个建筑群(如住宅小区)、一栋单体建筑(如住宅楼)或一个单元(如住宅单位),某宗物业的范围通常用产权的形式来界定。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以商业经营的手段管理物业,为业主和承租人提供高效、优质和经济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
物业管理的目标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化管理,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具体来说,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
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
使物业尽可能保值、增值。
来源: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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