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第三节 拆迁补偿协议
周兴芳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1.32万人
全国
主办律师
从业18年

第三节 拆迁补偿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根据《条例》,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但是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如果实行货币补偿的,其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应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户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签订……

……

……

……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两岸知识产权合作问题研究报告
81人浏览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走私珍稀动物判多少年?
140人浏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多少年?
141人浏览
警方赞网传防“碰瓷”攻略很实用—东南快报记者采访周兴芳律师
184人浏览
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
1023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