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拆迁户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第一、知情权。在整个被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知情权。被拆迁人有权知道自己的房屋何时被暂停办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及转让的手续、拆迁人、拆迁理由、拆迁许可证内容、搬迁期限、补偿形式及补偿金额、安置房的位置、楼层、面积及房屋质量、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根据规定,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将各种拆迁批准文件和资质证明在拆迁区域公示。正式签订拆迁协议前,拆迁户注意各项条款,避免日后起纷争:一是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二是核实拆迁人是否已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三是核实拆迁人是否已合法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四是核实拆迁人是否已合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是核实拆迁许可证是否载明拆迁人、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等事项并明确无误,且在该范围内;六是可聘请律师核实拆迁计划与拆迁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等。
第二、听证权。对政府或用地主体征用较大面积土地,并涉及较多的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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