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内容”是指商业秘密被感受的客体。坚持相对秘密性,就要求下述内容之一未被感受主体所知:
(1)信息整体的确切内容。可以在实践中达到一定客观目的的各种保密信息的必要组合,构成一项商业秘密的整体。如果整体的确切内容不清楚,该商业秘密可以受到保护。
(2)各组成要素的确切内容。信息整体及其包括哪些要素是清楚的,但具体组成要素的内容,即组成要素的“确切体现”不清楚,有关组成要素的内容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
(3)组成要素的确切组合。信息整体及各个组成要素的具体内容均是清楚的,但组成要素如何排列组合不清楚,不能使信息整体达到实用目的,有关组成要素的排列组合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