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徐州合作建房倡议书
刘茂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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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
主办律师
从业26年

我叫刘茂通,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调查网站长,江苏徐州金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本人具有多年的房地产专业律师执业经验,现担任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经成功代理国内第一大亿元假保单案、徐州市首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实施《行政许可法》以来我省首例撤销行政规划侵权案件。

面对不断攀升的商品房价,急需住房的中低收入者却只能望而止步。那么,作为中低收入人群如何才能圆自己的住房梦呢?

2005年入夏,温州人赵志强发起的“个人合作建房”在浙江温州启动。2006年11月15日,赵志强拿下全国首块个人合作建房用-----30亩的土地,建筑面积2万余平米,解决合作建房260套。 “个人合作建房”的最大好处是能以比市场低很多的成本价获得自己的住房,房价可比同区段商品房低30%左右。其原因是“个人合作建房”省去了如下开支:占房价20%左右的销售利润、占房价5%的广告销售开支、占整个项目总造价约5%的银行贷款利息等。

“个人合作建房”建房前,在位置、户型、面积、标准等方面充分征求集体意愿,使每一位合作建房者住上自己舒心满意的住房。

“个人合作建房”入住后,建房人享有小区资产长期收益权,如:小区商铺租金收益、小区车位收益、小区户外广告空间收益等将全归建房人所有。

目前我市已经出现个人合作建房组织,然而由于合作建房自身存在发起人对合作建房涉及的法律知识缺乏了解,以及缺乏常设性机构来进行具体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最后的成功率。我发起的律师模式与普通的合作模式的不同点,实际上是整个的合作建房项目都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出面管理和操作。律师事务所成为一个常设机构,接受来自于各方面,然后把大家联合起来,待双方的要求和意见都成熟之后,再集中合作者将整个项目进行运作,包括拿地、报批、申请建房等一系列的工作。管理更专业,运作更透明,资金监管更严格,一切操作更规范合法。

以往的个人名义合作建房中,往往碰到最大的问题是个人如何取得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怎么取得土地以及新成立公司增加合作成本等难题。但在我的这个合作模式中,我将跟自己的专业经验依法办理。这样的话,在实际的操作上效率更高,也更具有可行性。预计房屋造价在19万元左右,单价1700元每平米左右。此模式为江苏省首例。

发起人: 刘茂通

200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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