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婚姻登记服务电话:23336173 12349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离婚条件: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