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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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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得】便捷解决纠纷之律师函
更新时间:2014-08-19

律师函在实务操作中应用非常广泛,当事人自己无法独立完成的权利救济活动,可以委托律师在正式启动司法程序前向对方发送律师函。

律师函的优点很多,首先,律师函业务收费较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案件需要,先委托律师给对方发律师函,如果律师函起不到预想效果,可以再行委托起诉。其次,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不能及的。再次,律师函可以引起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权利人事后向法院起诉的,能够作为时效中断的证据。最后,在一般的经济纠纷或者离婚案件中,很多当事人考虑到与对方之前的关系,不愿意与之对簿公堂的时候,律师函就是非常有必要的纠纷解决方法。特别是当前多数企业都注重维护自身信誉和品牌的大环境下,律师函的威慑力也越来越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的欢迎。在李子律师团队的办案过程中,运用律师函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以来函、来电,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例非常多。很多时候,律师函都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免去当事人诉讼程序的漫长等待,以及不必要的律师费。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函应当客观阐明事实,不露声色地提出自己的主张,郑重其事地告知对方逾期不处理的后果。在律师函中指定的具体期限应当给对方充足的考虑和准备时间。最重要的是,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语言风格,或彬彬有礼,或温文尔雅,或针锋相对,恰当的语言风格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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