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工伤待遇参考(徐玉领律师原创版本)
2013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93846.6
二级:86895
三级:79943.4
四级:72991.8
五级:62564.4
六级:55612.8
七级:45185.4
八级:38233.8
九级:31282.2
十级:24330.6
2、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896.5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317.2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737.9
3、伤残津贴
一级:3128.22
二级:2954.43
三级:2780.64
四级:2606.85
五级:2433.06
六级:2085.48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104274
六级:86895
七级:69516
八级:52137
九级:34758
十级:17379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104274
六级:86895
七级:69516
八级:52137
九级:34758
十级:17379
6、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
一级:20万(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15万(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9万;
二级:18万(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12万(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8万;
三级:15万(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11万(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7万;
四级:13万(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9万(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6万;
7、因工死亡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
(2)丧葬补助金:34758 (1)(2)两项合计:573858
(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本人工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外地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配偶为8万元;其他供养亲属为5万元,其中子女(含弟、妹)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计算。
附表:供养子女(弟妹)一次性待遇支付标准
单位:万元/人
供养年限 |
子女 |
1 |
0.4 |
2 |
0.9 |
3 |
1.3 |
4 |
1.7 |
5 |
2.2 |
6 |
2.6 |
7 |
3.0 |
8 |
3.5 |
9 |
3.9 |
10 |
4.3 |
11 |
4.8 |
12 |
5.2 |
13 |
5.6 |
14 |
6.1 |
15 |
6.5 |
16 |
6.9 |
17 |
7.4 |
18 |
7.8 |
注:1、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等;
2、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市统计局;
3、本参考图文由徐玉领律师原创、计算、整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