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
(孝义)王银光律师 答记者问
(孝义电视台)记者问:王律师,如何预防烟花炮竹事故的发生?
答:近几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伤亡事故仍然较多。2009年孝义市振兴街某商户燃放烟花爆竹致其右手炸伤,因不及时治疗产生病毒感染,最终抢救无效死亡。2011年孝义市大孝堡乡三个孩子燃放烟花爆竹致一小孩双目失明,最后经过艰难的法律诉讼才得到解决。
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本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首先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专卖店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流动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有正规的厂名、厂址和燃放说明;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便于事后维权。其次在燃放烟花爆竹时,除按说明和注意事项操作外,还要选择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加油站、高压线、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粮囤、柴垛等场所;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有成年人在场陪同看护,以免发生事故。
(孝义电视台)记者问:王律师,发生了烟花爆竹事故该如何维权?
答:发生了事故,患者务必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及时治疗。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烟花炮竹的生产商或销售商要求赔偿;如果是被人过失炸伤,可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如果是未成年人在玩耍时被炸伤,能确定侵权人的,由侵权人的监护人(父母)赔偿,如果难以确定侵权人或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由其他参与人的监护人(父母)共同平均赔偿。
2014年1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