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1年】
2011年苏州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江苏省统一标准)
计算基数: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944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35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11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543
死亡赔偿金 (城镇) :
59周岁以下 458880元
60-75周岁 22944元*年限
75周岁以上 114720元
注:
1、以上标准用于计算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
2、除了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外,还有一些其他赔偿项目,如医药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家里有老人小孩需要扶养,那么还要赔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有疑难可联系咨询15995867016,18626115025,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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