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二审的判决怎么办
作者:东莞任莹旭律师
目前中国的民事诉讼是两审终审制。一个民事案件,经过法院的一审、二审之后,做出的判决,不管当事人服不服,都会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有些案件二审之后,当事人觉得判决不公,感觉到了自己被冤枉了。此时,应该怎么办?
东莞任莹旭律师告诉大家,如果不服二审的判决,可以在6个月内向同级或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的理由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因此,要想让法院再审,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上述的条年写的比较专业,因此当事人应当找任莹旭律师认认真真仔细分析案情,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不符合就应当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二审生效后超过了6个月,只能走申诉的途径。申诉与申请再审,是两个不同的途径,两个也有巨大的区别。申诉就是上访,这个难度是相当大的。所以当事人必须要在6个月内要启动再审程序。这一点必须要注意。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之后,会在三个月内决定是否再审,如果决定再审,会发回二审法院按二审程序,另外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再次审理。或者高级法院自己审理。
通过上面的禅述,社会普通民众或者单位,如果不服法院的二审的终审判决,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再审。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