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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莹旭律师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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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准备
更新时间:2013-12-31

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当男女双方的缘份走到尽到,做出理智的分手,对社会对个人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是在离婚中能比较好的做护自己的利益,却是一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如果双方能好聚好散,协商离婚,那也没有矛盾纠纷。但是经常是一方要离,另一方不同意离,这时,另一方要想离婚,惟一的选择就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原因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想挽留婚姻,不想与对方离婚。另一类是也想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所以干脆不同意离婚。因此,要想在离婚诉讼中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要收集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首先,要想离婚的一方,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双方已分居,要提供租房证据。双方就离婚问题进行过协商的证据。其次,如果一方想要抚养小孩,在提出离婚之前,尽量让小孩与自己生活在一起。最后,为了公平分割财产,要注意家庭财产的状况,存款的银行名称、账号和户名等。公司股票、债券等。其它公司的股份状况。另外,双方对外的债务情况,防止另一方制造虚假债务,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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