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成昌明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551人
山西-太原
主办律师
从业28年

1、适用范围:动产或者不动产均适用。

2、特点:

物权变动无需公示。不动产无需登记,动产无需交付。

不以生效的法律行为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

3、

基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发生物权变动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无须登记或者交付。

就判决书而言,有三种判决书(给付判决书、形成判决书和确认判决书)物权法仅适用形成判决,不能适用于给付判决或者确认判决。

4、

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发生的物权变动,其法律规制是一致的,均不需要公示,均自被继承人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发生物权变动。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这个时间段内,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对遗产形成共同共有。

5、

合法建造房屋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建造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物权办理初始登记。

拆迁房屋(无论合法还是非法),均自事实行为成就时,房屋所有权消灭,无须办理注销登记。

6、

取得人若未办理宣示登记的,不得处分,处分的不能发送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处分合同仍然有效。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以生效判决证据虚假为由 另行起诉构成重复诉讼
0人浏览
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中的非罪化处理
0人浏览
工资数额虽经双方同意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0人浏览
未收回债权可作为 合伙财产分配
0人浏览
考勤簿上写错名字单位扣工资不应该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