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通辽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析 | ||||||||||||||||||||||||||||||||||||||||||||||||||||||||||||||||||||||||||||||||||||||||||||||||||||||||||||||||||||||||||||||||||||||||||||||||||||||||
日期:2013-6-18 10:35:46 |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居民就业率持续增加,地区生产总值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民对物质需求也不断加大,工资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以及最贴近民生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反应当地经济发展质量。下面,我就2012年工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一、我市从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工资情况 (一)我市就业及工资呈现增长 2012年,我市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249316人,增长0.9%,其中在岗职工245039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9354374千元,同比增长10.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281元,同比增长10.6%。 按经济类型来看,我市国有单位从业人员189154人,集体单位8367人,其他单位51795人。同比,国有单位增加1965人,增长1.0%;集体单位减少728人,下降8.0%;其他单位增加878人,增长1.7%。 我市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672元,集体单位年平均工资44599元,其他单位年平均工资35821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8.8%、18.6%、17.2%。以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0,国有、集体和其他单位工资比为 100:115.3:92.6。集体单位人均工资高于国有单位,其他单位最低。 按单位类型看,我市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800元,事业单位40151元,机关单位45921元。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分别增长16.9%、6.9%、3.2%。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0,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资比为100:115.4:131.6。企业工资最低,事业与机关单位工资水平均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在我市从业人员中,仅企业便有121246人,占全市就业人员48.6%。可见,企业工资是拉动全市工资水平的重要因素。 (二)各旗县在岗职工工资全面提升 分旗县看,我市2012年科区有增资政策,工资增幅较快,增长20.0%,其他旗县工资增长幅度相对较小。霍林郭勒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9236元,位居我市第一位。开发区工资最低,由于企业工资影响,年平均工资仅29462元。 (三)分行业在岗职工工资情况 分行业看,2012年,全市非私企在岗职工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业、教育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第二产业等行业产业,分别占:22.0%、17.2%、13.0%、25.7%。人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为金融业,年平均工资为62239元,最低的行业为住宿餐饮业,人均工资为18477元,高低比为3.37:1。 二、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区位次与各盟市比较 (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区各盟市比较 2012年,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281元,排全区第十一位,比全区平均水平低8772元。与全区最高盟市鄂尔多斯比低28611元,与相邻盟市,比赤峰市低6250元,比乌兰察布市低3060元,比巴彦淖尔市低2110元,比兴安盟高220元。 近年,我市与兴安盟工资一直处于全区最低水平。2009年,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与我市工资水平相近,乌兰察布市偏高,兴安盟最低。2010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大幅度增长工资,将我市工资水平与赤峰等相邻盟市大幅度拉近。三年来,赤峰市增长迅猛,乌兰察布市与巴彦淖尔市平稳提高,兴安盟紧追不舍。如今,赤峰、乌兰察布以及巴彦淖尔市年人均工资均高于四万,兴安盟工资与我市仍居最后。 (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与全区各盟市比较 2012年我市企业年平均工资34800元,同比增长16.9%,增幅较大,并列排全区第五位,但平均工资与全区平均水平相差9624元,比全区最高鄂尔多斯低29812元/人。与相近盟市,比赤峰低3298元,比乌兰察布市低2304元,比巴彦淖尔市低296元,比兴安盟高1553元,位居全区第十一位。(详见表4)
2012年,我市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151元,同比增长6.9%。比全区最高鄂尔多斯市低30279元/人,与相近盟市,比赤峰、巴彦淖尔及乌兰察布分别低10979元、6848元、2543元,比兴安盟高250元,较全区平均水平低9872元。 2012年,我市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921元,同比增长3.2%,与全区最高鄂尔多斯市低22434元/人,与相近盟市比比赤峰、巴彦淖尔以及乌兰察布分别低5732元、1485元以及645元,比兴安盟高960元。较全区平均水平低7052元。(详见表5)
尽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水平高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与全区其他盟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可见,我市工资水平呈现整体偏低。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机制,统筹积极发展分配关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使发展的成果惠及于民。 二、企业是吸纳我市就业人员的重要途径,企业工资过低,将影响我市平均工资水平。2009年以来,企业工资虽以超过15%的速度年年增长,但与事业和机关单位差距仍然较大。我市应逐步缩小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资差距,建立企业工资增长机制。 三、加强工资宏观调控,缩小地区间、产业间、行业间工资差距。从我市看,2012年地区间工资高低差异1.67倍,行业间差异3.37倍,缩小地区间、产业间、行业间工资差距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应加强工资宏观管理,对工资增长做好调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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